首页>展览品进口报关流程

“主动披露”政策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2026-07-020次
“我们在业务自查时发现了一些错误,本来十分担心会被处罚,影响企业信用,多亏了‘主动披露’政策,给予了我们补救机会。” 4月21日,济宁某纸业公司任经理在收到海关不予处罚、并可以减免滞纳金信息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据了解,该公司自查时发现,在进口通关环节因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准确申报对外支付的运输相关费用,存在漏缴税款问题。因为听过海关关于“主动披露”的政策宣讲,企业立即与海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报告相关情况。
接到企业主动报告后,济宁海关第一时间对事项进行核实。经综合研判,确定该企业符合主动披露条件,济宁海关依法对其漏缴税款予以追征,减免滞纳金6万余元,同时不再进行行政处罚,也不计入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海关“主动披露”政策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影响税收征管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在海关发现前,主动向海关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依法可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一项政策。该政策是海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有效发挥容错机制、积极释放政策红利的重要内容。
疫情期间,济宁海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政策宣讲,介绍“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和申报流程,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自查,提升规范申报意识和主动纠错能力。“企业除了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既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更为企业节约成本。”济宁海关稽查科科长张涛介绍。(李胜章/文)

机场海关对出境修理物品采取总担保 加快出口货物通关速度
烟台海关“低碳日”体验能源短缺
湖南市场采购贸易驶入“快车道”
乌海海关助力当地化工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广州海关率先加入地方电子证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