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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收货人备案所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网上是否可以申请?

2026-07-071次
您好,请问肉类收货人备案所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网上是否可以申请?本人为贸易公司法人,首次接触办理此类业务,希望能尽量详细描述,谢谢!
拱北海关 2020-05-15 15:56:00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工商注册登记地为拱北关区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企业,首次入境申报进口肉类产品前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备案。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拱北关区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企业,应到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备案。二、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肉类产品的进口、加工、包装、经销或代理等内容。3.在工商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4.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5.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6.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7.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三、申请企业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行政相对人管理系统向主管海关(中石歧办/香洲海关/斗门海关)申请备案,上传提交《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所提交文件和证明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2.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肉类产品质量保障、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3.企业组织机构。4.食品安全员岗位任命书及岗位职责描述。5.上游境外供应商名单和下游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6.质量安全承诺书。四、主管海关受理备案申请后,安排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经评审合格后,予以备案。评审不合格,退回企业申请,不予以备案。获得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资格后,进口肉类收货人申请企业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企业端网址:http://ire.customs.gov.cn)中的“境内进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向主管海关申请备案,填写并提交电子备案申请表。主管海关审核后予以发布。五、具体经办和咨询单位:中山海关企管科(0760-88666416)、香洲海关企管科(0756-2133221-6240)、斗门海关企管科(0756-5137330)。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请联系上述经办单位通过电子邮箱等渠道获取。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致电拱北海关服务热线0756-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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