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属于来料加工的账务处理
2026-07-281次
您好!我们公司受国外企业的委托加工一批商品,然后出口到国外。但是加工所需原材料由该外国企业购买,材料销售方是中国境内的一家原材料供应商。如果国内的原材料供应商直接把原材料运送至我方公司,我方公司是否可以按照来料加工进行处理?如果不可以认定为来料加工,需要怎么操作才能被认定为来料加工?谢谢解答。
上海海关 2020-03-19 09:16:00
加工贸易的基本定义是料件进口、成品出口,符合以下可以开展来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全部或者部分料件,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具体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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