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能否把自家车带回2?
2026-07-312次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及时回复!按您提供的信息我认真阅读了海关总署第154号令,已基本领会政策的涵义。但还有一个问题需要了解,就是如何认定高层次人才?文件中的描述是由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因为引进我的是江苏省一家省级的三级甲等医院,是不是由医院人事处出具证明就可以?另外对车辆如何征税?税率大概是怎样的一个百分比率?抱歉问了这么多问题,因我本人现在还在国外,不是很方便电话咨询,敬请谅解!
南京海关 2007-08-08 09:08:09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有关您咨询的开具证明的问题请咨询人事部、教育部等主管部门,海关是凭您提供的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后办理具体汽车进境手续。汽车进口时海关依法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由于南京关区内的口岸不是国家汽车产业政策规定的整车进口指定口岸,有关您咨询的征税问题请咨询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国家规定上海、天津、大连、广州等7个口岸办理相关业务。以上意见仅供您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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