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政策宣讲让企业分享改革红利
2026-08-092次
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是否可以采用“自报自缴”模式申报?涉及反倾销的货物申报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汇总征税报关单的缴税期限是多久?……4月19日,宁波海关现场业务处根据近期业务改革实际,以通关实务和规范申报为主要内容,宣讲海关改革最新动态,倾听企业实际需求,解答企业通关疑难,让进出口企业分享海关改革红利。
宣讲会上,一些最新政策讲解受到参会人员的欢迎。自报自缴、汇总征税、优惠贸易协定……海关业务一线的关员对新近的政策进行细致地讲解,结合审单中的实际案例开展分析。业务改革带来的变化和通关流程中易错问题的讲解,将进出口企业通关中遇到的问题一一解开。“有时候没有关注新的政策,通关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才意识到自己‘掉队’了。”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的包美君说,“这次学到的都是平时通关中用得到的知识,大家都很希望参加这样的培训,为自己‘充充电’。”
“从以往政策宣讲会的反馈来看,进出口企业对海关政策有着强烈的需求。从通关实际案例入手,面对面地开展政策宣讲,进一步拉近了海关与企业的距离。”宁波海关现场业务处进口科科长蔡晓涵说,“我们今后还将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展政策宣讲会,争取让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让企业成为海关政策的‘知情者’和‘受益人’。”
宁波海关积极加强与进出口企业的联系机制。一方面,通过政策宣讲会、关企座谈会和走访调研等,主动提供通关咨询服务;另一方面,通过12360海关热线、“阿拉甬关”微信公众号和关企qq群,畅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切实关注企业通关疑难和实际诉求,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赵悦辰、王宇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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