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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品出口

2026-08-183次
尊重的海关老师,你好!我司加工贸易方式是进料加工,因货物纳期紧急,希望通过快递的方式把货物发到国外给客户,请问此种走货方式可以使用加工贸易手册进行报出口关吗?如允许,请问在加工手册备案时,要作出什么说明吗?货物出口后可以向税局申请退税吗?以上,谢谢!
拱北海关 2010-07-20 05:07:59
以快递方式出口的成品,在手册备案环节不需要作出特殊说明,通关环节具体手续可咨询海关快件中心。电话:0756-867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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