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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烟加烟油的归类问题

2025-03-2412次
你好,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出口电子烟,配套会出一个电子烟油,放置于同一包装内,想问下这种情况报关出口,需要分开归类吗?电子烟油的成分主要有:淫羊藿,人参草,甜菊叶,甘草,食品添加剂等!
深圳海关 2019-09-03 13:51:00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也就是说如实申报、准确归类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尽的义务。因此,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自行查找《税则》及相关注释或归类决定,对其拟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如在查阅上述归类依据后仍对商品归类存在疑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可向海关申请预裁定,预裁定的申请人应当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申请人申请预裁定的,应当通过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或“互联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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