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转转关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别
2026-09-011次
你好,进口直转转关是指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先申报,在向货物的指运地再次申报.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也是申报两次.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谢谢!
南京海关 2007-09-05 12:09:23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只需要在属地海关申报一次就可以了,不需要申报两次。根据海关总署2006年第43号公告规定,“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任一海关单位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而直转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后,指运地海关收取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受理纸质单证的接单、征税、查验、放行等通关全过程。有关转关货物的有关规定请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的监管办法》了解有关情况。若您仍有疑义,也可致电南京海关关长专线025-84422110咨询,我们会给予及时回复。以上意见仅供您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黄山海关促进外贸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进口报关海运费的额申报
普宁海关支持加工贸易发展 促进内销便利化
宁波出口加工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业务受热捧
厦门海关“三加三减”有序签发原产地证书 确保出口医疗物资“中国质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