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项目
>
新闻
>
首页
>
上海进口水果报关
海外运输管理
2025-03-25
9次
霜类,乳膏乳剂产品能寄往海外,如果可以,快递公司都拒收,怎么处理
昆明海关 2020-08-19 16:26:00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 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对霜类、乳膏乳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物品除外),邮寄到海外无特殊管理规定。关于快递公司拒收的的原因,建议与其沟通了解,海关无权管理快递公司具体收寄行为。感谢您对昆明海关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关于木薯进口征税问题
安徽报关协会再次被评为安徽省“百优社会组织”
海口美兰机场海关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筑牢海口空港口岸卫生安全防线
常州海关认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昆明海关提醒 警惕蚊媒传染病
下一条:
合肥海关开展多项活动庆祝“八一”建军节
上一条:
公司三证合一,注册资本变化,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换证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