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岩红 文/图
7月17日凌晨1时10分,一架航班缓缓靠停在北京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208号廊桥。十分钟后,一个身着黄色t恤、个头不高的男子,在身着便衣的武汉海关缉私警的押解下走下飞机。此人便是涉嫌偷逃税7亿元人民币、潜逃境外18年,由武汉海关缉私局侦办的“10·7”毛豆油走私案嫌犯黄海勇。此人也是我国首次成功从拉美国家引渡的犯罪嫌疑人。
“我们此次行程40多个小时,将黄海勇从秘鲁押解回国。此案再次反映出海关严厉打击走私的坚强决心,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参与此次押解任务的武汉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彭正德用沙哑的声音告诉记者。
据了解,1998年8月,武汉海关调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黄海勇等人在武汉地区非法倒卖免税进口毛豆油走私牟利一事展开调查。1999年9月,该案移交至新成立的武汉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现武汉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经查,1996年至1998年间,黄海勇团伙利用其在深圳、武汉、上海三地的公司骗领毛豆油进料加工手册、成立虚假保税仓库,倒卖免税毛豆油10.7万吨,共计偷逃税款达7亿余元人民币。案发后,黄海勇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经香港潜逃至美国。
2001年6月海关缉私部门通过公安部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对黄海勇发布红色通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缉捕。在发现黄海勇曾入境秘鲁的行踪后,海关缉私部门通过公安部及时向国际刑警组织秘鲁国家中心局提出执法合作请求。2008年10月黄海勇再次入境秘鲁时被秘方国际刑警抓获,同年11月中方即向秘方提出引渡请求。
自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与秘方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开始了长达8年的引渡程序磋商。2010年1月,秘鲁最高法院判决同意向我方引渡。但黄海勇随后多次利用两国法律制度差异给执行引渡判决设置障碍,包括以回国后存在死刑和酷刑风险为借口将引渡案上诉至泛美人权委员会和美洲人权法院。
2015年9月,美洲人权法院作出裁决:在充分保障黄海勇穷尽秘鲁国内全部司法程序的基础上,由秘鲁政府决定是否引渡黄海勇。2016年5月23日,秘鲁国家宪法法院公布裁决结果,同意秘鲁政府向中国引渡犯罪嫌疑人黄海勇,7月14日,中秘两国有关执法部门在秘鲁签署引渡交接文件,黄海勇终被我成功引渡。
(《法制日报》7月18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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