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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乡村,美好生活照进现实 -- 南平海关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

2026-09-092次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本条为新增法条,能够很大程度上放活经营权,同时又不损害我们农民的利益……”近日,南平海关法治宣传队伍来到了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仁洲村,开展“民法典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5月,是《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推动《民法典》走进基层,此次宣传重点瞄准了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农村。近年来,随着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当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尽管农村的法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农民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还是相对较少,农村法治建设仍存在“死角”,农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与落后的法制宣传教育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
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就是普法的重点。针对农村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南平海关法治宣传队伍突出《民法典》中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相关规定,特别针对涉土、涉建、婚姻家庭、继承等与农民日常息息相关的条文进行解读。“我想订立一份遗嘱,但我不会写字,可以找人代写吗?”“我的房屋被征收了,可以得到多少补偿?”对于农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关员们一一耐心进行了解答。此外,现场发放民法典书籍、宣传材料200余份。
南平海关历来重视法治宣传工作。此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该关重点推进农村地区的普法工作,先后在南平市的大横村、夏道村、徐洋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讲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让村民感受到公平正义。”南平海关综合科科长陈峰表示,“接下来,南平海关将继续发挥法治队伍人才优势,助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农村依法治理,护航农民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刘景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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