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项目
>
新闻
>
首页
>
服装进口报关
进出口企业是否申请为报关单位?
2026-09-16
0次
你好,我单位已经申请了备案为“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是否也可以申请为报关单位?
深圳海关 2021-11-24 09:26:00
您好!您在深圳海关网站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37)第五条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第四十四条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可以申请注册登记成为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海关按照报关企业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除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外,报关单位不得同时在海关注册登记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网站留言答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进口报关公司解读:特殊物品审批单检验检疫规定
兰花“飘香”海外 韶关翁源兰花实现首次自主出口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运费纠纷再审案(二)
化工原料边角料
石家庄海关行邮税扫码支付开启旅客通关新体验
下一条:
进出口报关货物顺利通关的四大原则!
上一条:
西宁海关立足实际创新服务开新风(转载)
CopyRight © 2026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