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项目
>
新闻
>
首页
>
日本食品进口报关公司
退运
2025-03-26
8次
海关老师您好,我司是苏州的进出口企业。我们有一票出口货物,现因对方拒绝收货,也不付款,现在我们准备原路返回,退运到中国,这个是不是可以按退运申报,是否需要征收进口增值税和关税?
宁波海关 2021-07-26 11:10:03
您未留电话,我关无法进一步核实具体进出口情况,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第四十三条: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
日照海关 “五一”期间企业放心通关
《新民晚报》: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5.8%
哈尔滨海关直属机关党委、原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党委赴太平机场海关、原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开展党建联合专题调研
拱北海关:为保税区物流发展助力
北京海关无纸化通关再下一城
下一条:
新沙海关高效验放进口化肥支持春耕生产
上一条:
请问为什么增加不了第二个申报员信息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