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获得中国海关总署签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行政许可的企业
2026-09-270次
请问检测行业的企业,2019年新获得中国海关总署签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行政许可,取得许可后主要可开展的业务是哪些?一定是许可范围内的检验业务吗?企业没有检验业务,只进行检测工作,是否合规。从事检验工作,一定要出具检验报告或证书才可以吗?如果不从事检验工作,会不会撤销该证书。如果从事检验工作,人员和设备设施的要求会不会更严格?望领导们能给予指导。
北京海关 2019-11-12 16:41:00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商品检验鉴定机构需从事许可范围内的业务,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超出其业务范围,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扰乱检验鉴定秩序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检验鉴定业务;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吊销其检验鉴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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