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境粮食减免税的问题
2026-09-301次
我司计划在洋浦进口玉米(转基因及非转基因均有)、大麦、高粱等粮食,主要销往省内各饲料厂用于加工饲料供应省内,现想了解下以上岛内自用粮食是否有相关税种的减免征政策,相关手续如何办理,进口的贸易公司以及加工企业是否需要相关资质,望详细回复,谢谢。
海口海关 2020-07-21 09:14:39
您好,您的留言已知悉!根据《进出口税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进口玉米、大麦、高粱除适用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和配额税率(指:玉米)外,对原产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冰岛、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最不发达国家等进口的大麦、高粱,凭相关国家(地区)指定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或其他相应协定税率。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243号修改)第二十条“海关对进境粮食实施检疫监督。进境粮食应当在具备防疫、处理等条件的指定场所加工使用。”、第三十九条“拟从事进境粮食存放、加工业务的企业可以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指定申请。”,进境粮食存放、加工业务的企业要取得“指定企业”的资格;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进境转基因粮食的,还应当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如有其它海关业务问题欢迎拨打海口海关服务热线0898-1236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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