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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化妆品进口报关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8号 解读
202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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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8号 解读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8号(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公告) 中提到:委托加工货物包括委托加工的料件(包括来自境内区外的非保税料件和区内企业保税料件)、成品、残次品、废品、副产品和边角料。 企业问题: 如果是来自境内区外的保税料、成品等(即加工贸易企业的保税料)再委托苏园保税区区内企业加工的,该怎么操作报关流程呢?加工贸易企业是否可以先对保税物品进行外发备案后再委托保税区内企业加工,并以“出料加工”方式申报进出区? 企业联系方式:15519129857
南京海关 2024-02-23 10:29:53
您好,经与您电话联系,已就您所述具体情况进行了沟通,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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