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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集成电路报关
开通舱单系统有什么资质要求?
2025-03-28
15次
尊敬的关员:我司是一间普通的生产型企业,现在在单一窗口是可以自行录入报关单申报。但是舱单部分要专门请人录入,请问是否可以自行录入舱单发送?如果不行,开通公路舱单系统有什么具体要求?
拱北海关 2021-06-21 17:21:00
您好,如您的企业具备舱单传输人资质的,可以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如无相关资质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第240号修改)等有关规定,办理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备案手续。对于进出境公路运输方面,公路运营企业、货运代理企业、快件经营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和理货部门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备案,具体舱单传输人备案手续可在港珠澳大桥口岸、横琴口岸、拱北口岸、青茂口岸等四个公路口岸海关办理。如需咨询其他业务,欢迎拨打拱北海关热线电话0756-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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