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预裁定材料
2026-10-112次
公司向海关申请归类预裁定,一般需要向海关提交哪些材料?可以看哪个规定?
湛江海关 2020-12-23 13:11:00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14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以及如下相关材料:(1)企业进出口计划,包括所涉及拟实际进出口货物的相关材料,如进出口合同或意向书等;(2)商品描述,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原理、功能、用途等,不同类别的商品描述重点不同,如:材料类商品重点描述商品的外观(形状、形态),商品的规格(特殊要求的技术参数、尺寸、成份含量),商品的加工方法,商品的来源和最终用途等;产品类商品重点描述商品的型号、状态和结构(组成、组分),商品功能、工作原理(各组分部分工作情况或加工方法)及用途等;化工产品还应提供分子式、cas号、结构式或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申请商品如有条形码(gtin)的,应一同提供;(3)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上述材料如为外文,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符合海关要求的中文译本。具体请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阅海关总署2018年第14号公告及其附件,或者登录湛江海关门户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的归类化验栏目查看申请归类预裁定的办事服务指南。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湛江海关12360热线,联系电话:0759-12360。
重庆海关多措并举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
旅客进境可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满洲里海关属于呼和浩特关区吗
关于快递LA006827639HK
美国海外仓一件代发优势有哪些,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