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轿车进口
2025-03-2913次
您好!我司代理的一客户有辆轿车在德国买的现以开过2000公里,现在由于客户转到苏州工作,因此想将车进口至苏州!请问该此项进口如何操作?不胜感激。
南京海关 2007-11-08 08:11:29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四类身份的个人可以以个人名义进口自用汽车:一是进境定居旅客(包括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这里的进境定居旅客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境定居证明或批准文件,移居境内的旅客;二是非居民长期旅客中的常驻人员;三是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和来华工作的海外科技专家;四是驻外使馆的离职人员。请查看是否符合可以进境车辆个人的要求。由于不清楚你司客户的身份,有关进境手续的办理无法给予针对性答复,若您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南京海关关长专线025-84422110详细说明具体情况进行咨询。以上答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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