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料成品退换”方式进出口的问题
2026-10-161次
您好,我司为进料加工企业,使用e账册。以“进料对口”方式报关出口货物,因质量不合格,需退回我司,关于易方式有以下几个问题,烦请解答:1.如果该批不良品返修后,重新出口给原客户,进出口应分别以何种方式报关?2.如果客户取消订单,该批货物不再出口给客户, 进口应该以何种方式报关?3.如果原客户取消订单,我司需将该批不良品进行拆解后重新组装加工后,出口至其它客户, 进出口应分别以何种方式报关?4.以“进料成品退换”方式进口的退运货物是否一定要复出口? 是否有时限要求?以上烦请回复为盼。谢谢。
青岛海关 2016-07-11 10:07:49
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 加工贸易成品退换是指来料、进料加工出口的成品因品质、规格或其他原因退运进境,经加工、维修或更换同类商品复出。对来、进料加工正在执行的手册或电子账册项下出口成品因品质、规格或其他原因退运进境,经加工、维修或更换同类商品复出口时,企业凭成品退换合同在同一手册或电子账册项下按“成品退换”方式进行管理。来料加工成品退换监管方式代码“4400”,简称“来料成品退换”。进料加工成品退换监管方式代码“4600”,简称“进料成品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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