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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报关公司
特殊监管区域企业提问
2025-04-01
12次
我司是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在特殊监管作为收发货人申报时系统退单,提示信息为“逻辑检查不通过:【经营单位】特殊区域双重身份的企业,申报口岸与企业注册海关必须一致”,这是什么原因?
宁波海关 2021-07-27 03:44: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第四十四条,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外仅具报关企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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