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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日本韩国洗护用品

2025-02-0735次
我公司准备从日本韩国进口洗护类(洗发水、护发素、香皂、牙膏等)用品,想咨询一下进口的话都需要什么手续?一种是以前从日本韩国进口过的品牌,一种是没有从日本韩国进口过的品牌。
大连海关 2021-05-31 02:43:14
您好,欢迎您的咨询,您提出的关于进口化妆品需要的要求,请参照以下两个文件:
一、2018年署令243号附件《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 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
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海关对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二)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凭备案凭证办理报检手续;
(三)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四)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五)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境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2020〕99 号)
第十条、进口化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声明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免于提交批件凭证。
对于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取消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的监管要求,要求提供产品安全性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