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固用垫木回收再利用,如何处理?
2025-04-0616次
你好,sorry,可能我原来的问题写得不清楚!进口来的荒料是裸装的,垫木只是用来固定,以防运输过程中荒料移位或者晃动,也算是包装材料(盛装货物的容器)吗?需要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2600”)”申报进出口吗?还是其他的?附上上次的问题如下。再次感谢您的耐心解析!祝您天天开心,事事顺心!问题编号:[90827]问题标题:加固用垫木要回收出口再利用,如何处理?问题内容:您好!来料加工进口石材荒料的柜子,里面有国外客人自制的复合垫木,用来加固荒料的。客户要求进口以后将垫木打包好后随出口的货柜运回以再次利用。此垫木为复合木,不需要熏蒸。客户会给证书,也会把技术参数通过email发过来。请问,我们要怎么处理这种事情,进口时需要报备吗?还是等到要再出口的时候再做申报? 谢谢您耐心详细的回答我的问题!谢谢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提 问 人:ynina 发布时间:2009-1-5 22:43:37答:根据《关税条例》第42条,重复利用的包装材料作为“盛装货物的容器”可以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2600”)”申报进出口,报关时纳税义务人应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税款保证函,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厦门海关 2009-01-08 04:01:20
贵公司所提问题中描述的“加固用垫木”用途,主要是用来固定裸装的进口荒料石,防止运输过程中荒料移动或者晃动。目前贵公司打算根据国外客户要求在进口后将垫木打包后随出口的货柜运出境以再次利用。根据监管方式“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 2600)关于适用范围的有关要求,贵公司所述的情况以监管方式“暂时进出境货物”来申报应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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