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合作
2025-05-225次
我是定居美国的科研工作者。因与国内某大学短期合作(暂定一年),我需要随身携带一件科学仪器入境。合作结束以后,再携带该仪器出境。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理入境和出境手续,准备什么文件?谢谢!
北京海关 2005-09-27 02:09: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暂时进口货物监管办法》([86]署货字第824号)规定:暂时进口货物入境时,申报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海关签注后交货主留存)。对无线电器材和应施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食品卫生检验的货物,应提交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 对于经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申报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认可的书面担保后,准予暂时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免纳进口关税、产品税(或增值税)或工商统一税和其他由海关代征的税费。暂时进口货物应于货物进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复运出境。期满不复运出境的,应由申报人向海关办理正式进口手续和照章纳税。因故需要延长在境内使用期限的,应在期满前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满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者外,不再予以延长。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境时,申报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同时交验其留存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原进境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如变更出境口岸,应持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清单向出境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手续,出境地海关在上述单据上批注验放情况后,退交申报人凭以向原入境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国际物流货运任务和要求
上海海关开展“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
申请新加坡输华水产品检验检疫证书样本
高级认证企业新增6条便利措施是什么?
成都海关驻自贡办事处开展“情暖盐都”走基层送温暖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