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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归类

2025-06-185次
1、l-精氨酸和l-精氨酸盐酸盐,hs:29252900902、山梨酸钙,hs:2916190090。以上3个产品的归类是否准确?谢谢!
南京海关 2021-07-07 04:21:55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18号)附件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归类是您的法定义务。如果您不是专业报关人员,建议委托专业报关企业里的报关员判断归类,并如实向海关申报。
或者参考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通过系统向海关申请预裁定。
后续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致电海关12360服务热线针对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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