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环节征缴的成品油消费税是否可申请退税
2025-06-247次
企业进口成品油用于企业生产时自用消耗,不是作为原料生产出售,于进口环节征缴的消费税是否可申请退税?
福州海关 2023-05-05 14:16:00
您好。根据《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9号),自2021年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视同石油脑或燃料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公告明确,相关商品“视同”石脑油、燃料油政策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因此,企业购进公告涉及的成品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符合《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2013年第29号)规定,可适用石脑油、燃料油现行进口环节消费税退税政策,不会增加有关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企业的税负。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向纳税地海关办理已缴进口环节消费税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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