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香港进口报关

国内母公司快递货物给香港子公司

2025-02-0734次
请问国内母公司销售给香港子公司的货物,数量金额较小时,直接以发快件的方式给到香港子公司,没有正式报关;同事销售是以赠送的名义,不涉及收款,这样是否可行,是否会存在海关和税务方面的风险。
深圳海关 2021-04-23 09:24:56
您好,您在深圳海关网站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2016年第19号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a类快件是指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和资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征税的除外)。b类快件是指境内收寄件人(自然人)收取或者交寄的个人自用物品(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除外)。c类快件是指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不包括运、保、杂费等)及以下的货物(涉及许可证件管制的,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收汇或者进口付汇的除外)。通过快件渠道进出境的其他货物、物品,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现行规定办理海关手续。请贵公司详细查看海关法规文件,结合货物实际情况,如实规范向海关申报。网站留言答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海关创新监管服务 践行“四好”要求(转载)
实木家具进口报关流程有哪些?
黄埔老港海关查获濒危木制家具
今年1-2月份新疆口岸家具出口激增
西宁海关党组召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