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商品进口通关程序(一)
2025-07-2210次
俄《海关法典》规定,海关手续应在发货人(出口时)或收货人(进口时)或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俄海关机关的指定地点办理。办理时间为俄国家海关委员会规定的海关机关工作时间。
根据有关方面的请求,海关手续可在其它地点和非海关工作时间办理,但需收取双倍手续费。俄国家海关委员会有权决定某些种类的商品和交通工具只能在指定的海关机关办理海关手续。
某些商品只有办完动植物检疫、生态及其他检验后方可办理海关手续。
办理海关手续所必需的单证包括:
1、货物报关单;
2、海关价值申报单;
3、许可证(指受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商品);
4、商检证书(指需进行商检的商品);
5、有关商品的许可证书(指受有关国家机关监督的商品),其申领地点如下:
a、动植物产品-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
b、电离子辐射源产品-国家流行病卫生监督委员会;
c、非军用武器及配套炸药-内务部;
d、无线电电子设备和高频率仪器-国家通讯信息委员会;
奎屯西行专列顺利运抵格鲁吉亚
福州海关首创“两证合一”自贸创新举措10月15日起正式在全国复制推广
如何计算整箱货物海运运费
分批装运和中途转运操作
温州:邮寄“黄片”给在澳留学女儿 市区女子刘某被被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