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变“石头” 烟台海关品质检验保障进口企业权益
2025-08-0441次
近日,根据布控指令要求,烟台海关对一批进口的48.8吨铜矿石实施现场检验和取样送检,检出该批货物铜含量仅为0.008%,金含量小于0.5g/t,远远低于合同约定的铜含量13%、金含量5.7g/t的要求。
烟台海关迅速约谈进口企业和货运代理,及时出具品质证书,为进口商开展对外索赔提供依据,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货物作退运处理。
据了解,为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我国企业合法权益,海关对进口铜矿石实施法定检验,经海关检验合格后,准予进境销售使用。检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风险排查、品质项目等。
“这批进口矿石价值约3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铜、金含量计算,我们进口销售后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没想到这批铜矿石没有冶炼价值。”矿石进口企业海南某公司刘经理介绍,此票货物进口后,本来打算销售给烟台的一家冶炼工厂加工熔炼铜和金,然后根据具体的铜、金含量来商定后续订单。
“进口铜矿产品由于国内需求量大、货值较高,导致国外有些不法供货商将一些含量低、价值低的铜矿石销售到中国市场,存在贸易欺诈的风险。”烟台海关驻港口办事处查验三科科长李彦久介绍。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有效防范贸易欺诈行为的发生,烟台海关加强进口矿产品信息收集,及时对外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指导进口商在签订合同时加强对矿产品品质条款的约束,尽量以海关出具的证书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积极采用信用证结款,有效规避商业欺诈风险。
“拿到检验结果后,我们第一时间与国外发货方进行了沟通、索赔,目前,我们已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并中止后续订单。”刘经理表示,凭借海关出具的品质证书,发货方同意了我们提出的索赔要求,货物退运后将返还30余万元的货款。
据统计,今年以来,烟台海关已累计检出品质不合格进口矿产品4批,有力保护了国家利益和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姜涛、赵呈兵/文)
3925、3926树脂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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