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海关服务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海关支持企业“走出去”若干措施》,落实四川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四川建设中西部地区外贸强省,经成都海关党组研究,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做好各项服务,形成推动外贸发展合力
1.深化统计服务。加强对四川省进出口规模、结构、布局、变化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增加对“对外投资”贸易方式的统计分析,提高统计分析的质量和时效性,及时向省、市政府和社会、企业提供有效信息支持。
2.深化调研服务。开展四川开放型经济现状、规律和发展路径研究,开展与相邻省份、发展方式相近省份、沿海发达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比较研究,开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对外开放的专题研究,开展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和发展外向型经济专项研究,及时为省、市政府决策、相关部门工作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参谋支持,及时向海关总署反映相关问题和建议,寻求支持。通过“大调研”,提出“好建议”,促进“大发展”。
3.深化为民服务。开展文明服务、依法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各海关业务现场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建设“12360”服务热线、门户网站、政务微博“三位一体”政务咨询服务体系。在各主要业务现场建立值班科长咨询服务制度,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紧急、疑难问题。
4.深化多方合作。落实与省级有关部门、口岸单位、市州政府签订的合作备忘录,扩大签订范围,主动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口岸建设、物流建设等工作,合力推动天府新区、川新创新园区建设。建设“全域通关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与各联检单位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创造高效便捷的大通关环境。
二、推进业务改革,不断提高海关通关效率
5.推进全域通关改革。加快推进以双流机场为圆点的全域通关建设,分步实现双流空港与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之间的“区港联动”和与省内其他海关业务现场的“多点联动”。建立四川特殊监管区域与省外其他特殊监管区域和监管场所之间的跨省多式联运“区区联动”监管模式。
6.推进无纸化通关改革。选择资信良好的企业进行试点,逐步取消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实现通关全过程无纸化作业,进一步提高高资信企业的通关效率。
7.推进分类通关改革。全面深化进出口分类通关改革,强化分类通关风险参数的有效性,严格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切实体现企业守法便利化原则。
8.推进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全面推广对b类及以上企业实施“内销集中办理纳税手续”;开设加工贸易内销通关“绿色通道”;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自产内销货物返区维修业务。进一步简化保税监管手续: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二线进出区手续,开展进出区“两单一审”业务改革试点;开展保税仓及出口监管仓“两仓整合”试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探索实施工单核销后续监管新模式。扩大保税政策适用范围,对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承接工程出口到境外使用的设备、工具需复进口的,采用“不作价设备”账册和“保税工厂”方式进行监管;对企业“走出去”所获得的需返回国内的货物,如属回国后加工复出口的,允许企业以保税方式办理进口手续。
9.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加快推广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将创新型企业列入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推广重点。大力推进新产品、工艺优化、节能环保商品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工作。综合运用保金、保函等多种方式为企业办理海关事务担保,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免担保待遇;研究引入专业担保机构参与自主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海关税款担保。
三、落实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
10.落实海关减免税政策。深入研究四川转型升级和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情况,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和内外资鼓励项目减免税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帮助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教学机构用准用好科技开发、科研教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动漫开发等项目减免税优惠政策,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11.落实企业分类管理政策。将aa类企业评定标准从年出口值10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在2013年12月31日前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未达到50万美元的aa类、a类企业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此前已经下调的,经申请恢复企业原分类类别。对a类生产型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实施更加便捷的通关待遇。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放宽至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
12.落实为企业减负政策。严格执行海关总署停止收取进出口环节五项费用的规定。扩大四川省同船运输试点工作,帮助物流企业降低成本。
四、建设载体通道,助推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
13.推动四川口岸建设。支持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拓国际航线、强化中转功能、拓展保税功能、实现信息共享、建设口岸集中操作平台,打造“第四航空枢纽”。支持成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做大蓉沪、蓉深、蓉新欧等“五定班列”,建设西南铁路货运中心。支持宜宾港、泸州港建设,拓展保税仓储物流功能,有效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实现四川“通江达海”。支持龙泉公路口岸和成都快件中心建设。支持四川加强与北部湾地区的合作,打造内陆“无水港”。
14.推动四川出海出境交通物流大通道建设。“东进”重点加强与长江沿线和上海、江苏等地海关联系,“西向”重点加强与新疆阿拉山口等海关联系,“南下”重点加强与广东、北部湾等地海关联系,“北上”重点加强与天津、大连、满洲里等海关联系,实现四川对外通道建设的全方位拓展。
15.推动特殊监管区域拓展功能。支持依托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建设公共研发平台,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依托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建设保税展示、销售平台,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支持绵阳出口加工区建设。
16.推动建设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海关机构。支持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要承接地和聚集区申请设立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在省内开放型经济发展重要节点地区增设海关机构,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协调发展。
五、维护贸易秩序,营造健康发展环境
17.加强正面监管。完善运输工具、舱单、监管场所、查验“四位一体”的物流监控体系建设,实现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卡口管理智能化。加强海关执法统一性建设,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加强实货监管,确保相关查验规定落到实处。
18.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推进“国门之盾”专项行动,保持打击货运渠道走私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专业性、团伙性走私。加强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进出口侵犯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案件采用简单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广大守法企业营造规范、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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