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采取措施“三查合一”工作整体效能大幅提升
2025-09-1826次
2012年,兰州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做好企业稽查、减免税核查和保税中后期核查归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立足关区实际,多措并举,努力实现了“三查合一”业务改革的稳步过渡。全年共开展保税核查作业76起,同比增长230%。多次查发保税料件、副产品内销等问题,突破性的开展了1起保税核查转专项稽查补征税款工作,“三查合一”工作整体效能大幅提升。 一、建章立制,理顺流程,为“三查合一”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制定了《兰州海关保税中后期核查工作(常规核查)联系配合办法》和《兰州海关“三查合一”风险综合研判工作联系配合办法》,为“三查合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结合《海关保税常规核查操作规程(试行)》内容,研究讨论具体实施核查的流程和方法,进一步理顺保税业务前期审批、中期核查和后期核销工作的衔接,重点消除监管缝隙点。三是认真开展培训工作,提升稽查人员业务技能。同时,根据人员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合理分工,定员定岗,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以达到工作效率最大化的目标。
二、多方配合,注重交流,确保核查工作各环节紧密相扣,不出纰漏。一是加强与加贸部门的联系,事先了解手册的具体内容以及核查重点,做好核查计划和准备,确保在核查时能够做到心中有数,也使得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反馈加贸部门,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二是加强与被核查企业的联系沟通,便于把握好核查时机,避免出现在中期核查时,企业尚未实际进口和生产,或是企业已完成所有进口、加工及出口环节,即将申报核销等情况,切实发挥好核查工作的实际效用。三是参与核查的关员之间要及时沟通和交流,及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倾向性意见探讨和研究,为准确理解文件要求和正确行使执法权力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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