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九项措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025-10-201次
记者从7月15日召开的中山海关“促进转型升级,深化关企合作”专题政策宣讲会上获悉,今年拱北海关及隶属中山海关将采取九项措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当天的宣讲会共吸引了146家进出口企业的近300名代表参加。
这九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支持关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船舶制造行业中资信良好、管理规范企业开展的保税加工业务实施“电子底账+企业自核”的风险式监管模式;推进加工贸易就地转型和梯度转移,对转型企业的设备免税结转、剩余料件直接结转,企业旧编码可在一定期限内保留,保留企业原有管理类别;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设立内销业务专窗,完善内销征税“快速通道”,对联网监管企业实施“先行内销、后集中申报”的集中内销征税模式,逐步扩大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模式的使用范围;促进加工贸易延长产业链,推广外发加工管理系统和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方便企业办理外发加工和深加工结转业务;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对特定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对特定软件企业的自用设备,以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特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其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以及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可以继续申请办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发展和管理创新,成立专项服务小组,积极配合、推动中山保税物流中心申报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研究和支持中心开展深加工结转、物流配送、产品展示、分送集报等业务,促进保税物流中心做大做强;主动服务中山“三个一百”发展战略,对中山“3.28”招商引资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寻找中山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与海关服务的结合点;对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新能源、生物医药、半导体照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海上风电、电动汽车等产业项目积极跟踪调研并提供政策支持;在确保海关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放宽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产品100%出口的限制,对既有产品出口又从事内销的加工贸易企业,放宽产品必须70%出口的限制,对广东省内经海关认定的高资信企业跨关区外发加工取消收取风险担保金;积极培育诚信守法经营企业,重点选择一批在中山经营时间长、投资规模大、守法经营良好的b类企业,联合对企业进行辅导,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上升为a类企业,适应更加便捷的监管措施。
拱北海关副关长兼中山海关关长许可在会上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山市外贸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实现进出口总值166.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2%。但是,当前进出口企业外贸被动的局面仍没有根本扭转,加工贸易企业转型缓慢、用地指标紧缺、电力供应紧张、结构性用工不足、财政支出压力增大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加快发展的瓶颈因素,转型升级势在必行。中山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活动的管理机关,秉承“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工作方针,将根据拱北海关、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来抓,大力营造高效、文明、有序的通关环境,加大政策帮扶力度,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据统计,2011年上半年,中山关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新注册备案企业共19家,与2010年同期相比,转型升级企业数大幅增长了73%,其中15家企业由原来的加工工厂成功转型为具有独立外贸经营权的加工贸易企业,占转型企业总数80%;非法人性质企业办理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的企业共12家,目前已办结8家。
(中山海关周思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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