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项目
>
新闻
>
首页
>
进口酱料报关
保税仓库货物提出
2025-11-25
1次
我公司在保税仓存放的货物已经办结海关手续,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提出,有时间限制吗?
石家庄海关 2024-01-04 11:46:00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保税仓库货物已经办结海关手续或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已经办结转进口手续的,收发货人应在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20日内提离仓库。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提离,延期后累计提离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海关老师你好!
5要点解读进口特种设备报关所需准备资料
海关提醒:切莫寄递“异宠”进境
扬州海关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赋能添力
"其他进口免费提供货物"的贸易方式
下一条:
南京海关办理首票防疫捐赠物资免税手续2250件捐赠医用防护服货到即通关
上一条:
哈尔滨海关与俄远东海关局举行口岸监管通关问题工作组和贸易统计数据交换工作组会议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