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外发等获许可
2025-12-012次
长江商报讯(记者 吴晶晶 通讯员 桂旭)记者昨从海关总署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海关开始对加工贸易货物实行新的监管办法。业内认为,新政的实施将带来“利好”,意味着企业的经营空间将骤然变大。
从今年3月1日起,海关总署放宽了对加工贸易外发加工的管理,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主要工序外发加工,这将提高我国企业在对外承揽加工合同时的竞争力。
新变化“利好”加工企业
据武汉海关关税处加工贸易科胡诚科长介绍,原先有些企业在与国外客商签订加工合同时,因为自身加工条件或出于成本的考虑,只能完成从原材料到成品的部分工序,其它工序则请其他企业代劳。
按老办法的规定,如果该工序为“主要工序”,海关将不予批准“外包”,这样企业签订外贸合同时顾虑重重,且具体实施过程手续较繁杂,增加企业经营成本。新办法有效消除了加工贸易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的顾虑,合同执行能力增强。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保税加工货物外发加工管理制度,最大改变集中在几个方面:包括重新定义外发加工、实行对经营企业的单边管理、取消主要工序不得外发的限制性条件、明确外发加工保税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不运回等。
新规带来新商机
新办法受到了加工贸易企业的普遍欢迎。武汉某针织企业负责人表示,可以预见:新规将带来新商机。比如新办法实施后,该公司可以承接款式更复杂的订单,如印染、手织、车花、钩绣手工较多的订单,同时也有助于解决企业用工困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武汉海关表示,从长远来看,新规将促进湖北加工贸易企业的成长,增强其竞争力。 昨日,武汉海关的一位基层工作人员赵先生还表示,新的监管办法已经于3月1日开始实施,但很多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还不是很清楚这个新规定。
赵认为,规定取消了对于“主要工序”的限制,这对企业会有很大帮助,企业经营更为灵活。对于已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企业今后将有更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对以前并未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而言,也有望分享部分订单,获得新商机。
湛江海关: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助力广东大唐国际雷州电厂专用码头首艘进口燃料船舶顺利靠泊卸货
来自日本的化妆品护肤品是否会进行核辐射检查
我的快递交了税但是被告知收不到税
委托加工业务
24日窦志民关长、倪藻副关长会见宜宾市政协副主席、宜宾临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