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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家居用品报关
分出集报的担保
2026-01-23
1次
您好,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拟开展分出集报业务,根据南宁海关2018年11号公告,涉及税款征收的,需提供担保;如区外为加工贸易手册进口,保税货物不涉及税款征收,是否就不需要提供担保? 谢谢
南宁海关 2019-08-26 17:16:00
根据南宁海关2018年11号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涉及税款征收的,应当要求企业提供足额税款担保。区内企业如果以保税货物开展分送集报业务,可无需提供保金或保函。具体业务办理可咨询特殊监管区域主管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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