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报关的问题
2026-02-283次
海关老师:您好!我是张家港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也就是进出口收发货人,2004年建厂.贸易方式是来料加工,没有其他的贸易方式.现在我们企业有电子口岸,加贸系统,有自己的报关员.货物进出口岸是上海海关,一直以来我们都是请上海的一家货代为我们进出口报关,手册已经有很多核销完毕,因为都是小单子,所以边角料金额没有达到征税标准.但最近,我们核了一个比较大的单子,产生的边角料金额已经达到补税标准.现在我们请的是张家港的一家代理公司代为办理边角料进口报关补税.我们公司总经理想自己来操作(边角料进口报关补税),请问我们现在可自己操作吗?如果不能为什么呢?谢谢!!!
南京海关 2007-04-05 10:04:29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第38号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属于报关业务范畴。自2006年7月1日起,上述业务一律由报关员办理。”如果您企业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报关员,您企业自己的报关员可以为您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业务,包括边角料进口报关补税等业务。以上意见仅供您参考,以业务现场的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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