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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进口报关
2020年1月份已经进口的应免税物资,其加征税款能否退还?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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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份已经进口的应免税物资,其加征税款能否退还?
郑州海关 2020-05-21 17:06:00
你好,留言收悉。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6号公告”)要求,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免税物资,如果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的通知》(税委会〔2020〕6号)发布前已经办理完进口手续的,已征收的加征税款予以退还。具体退税要求参照“6号公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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