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出口1210出口海外仓和9810
2025-03-1915次
你好,请问如果做跨境电商出口,货是批量发到亚马逊海外仓,然后再在境外注册的亚马逊平台上进行零售,想咨询:1、是应该用1210出口海外仓模式,还是应该用9810模式?如果用1210出口海外仓模式,那么在出口之后是否要补充向海关提交亚马逊上的销售订单?2、如果用9810申报,是否无需后续补充提交出口海外仓后的海外销售数据?3、销售完后资金统一回到第三方平台,然后再回到国内公账,请问报关时的境外收货人写谁?银行要求境外买家与付款人一致,但款是回到第三方平台,报关时的境外买家如果写亚马逊,但实际回款的付款人又不是亚马逊,这个需要如何操作呢? 谢谢
宁波海关 2021-07-16 07:04:22
1210为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需要先出口至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直接出口至海外仓则适用9810。目前海关暂未要求补充申报海外仓销售信息,资金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外管局。(057489091566宁波海关办公室祝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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