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免税问题
2026-08-23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161号)的规定,个人携带、邮寄进境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经海关审查无违禁内容的,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海关予以免税验放行。但是我的包裹内书籍册数并未超过,还是要求我进行缴税,请问可以退税吗?邮件号:rn043991719jp
沈阳海关 2024-04-22 11:29:43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您需要申请税款复核,您可以携带收件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工作日到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8号海关现场办理税款复核工作。或通过电话向海关申请进行税费复核或补充申报,电话为024-22516423。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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