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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物品被海关扣留的解决办法

2026-09-192次
前几天接到青岛海关电话说是我叔从韩国邮来的私人物品被青岛海关扣留,麻烦问一下我要怎么办才能领到被扣留的物品,或者怎样才能把邮来的物品给他返回去?需要哪些证件?
青岛海关 2013-04-28 02:04:24
感谢你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如指海关要求收件人到现场办理纳税手续,则应在收件人收到海关委托邮局寄送的《领取邮件通知单》后,凭个人身份证明到指定海关办理相应手续。超出人民币1000元的部分,鉴于你未提供包裹单号,描述问题不尽清晰,建议直接拨打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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