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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原料报关
报关咨询
2026-10-13
1次
请问进口国外护肤品(hs: 3304990049),药监局技术审查要求补充提交相关资料,不涉及安全性问题,能否正常报关?
上海海关 2021-01-25 09:16:01
您好,来信已阅。不能正常报关,根据海关总署第243号令《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国家实施卫生许可的化妆品,应当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二)国家实施备案的化妆品,应当凭备案凭证办理报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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