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进口付汇联
2026-10-162次
老师,您好!我司出口货物因品质原因,客户未付款需退运,故办理了退运进口,贸易方式为:4561。出口已签发结汇联,但未结汇,我司不需要付汇。但电子口岸上有出口数据,外汇局说一定要拿退运进口的数据抵销,否则不能办理核销单电子数据的核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规定,“退运货物”属于24种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之一,向海关申请,海关要求我们提供: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因我司未结汇所以未办理外汇核销,外汇局不能提供此证明,海关没这个证明就不给签发付汇联。我司来回在海关与外汇局跑了好几趟都未处理好,我司这样情况,应该怎么办理?
南昌海关 2011-06-16 09:06:54
请提供有关进出口的报关单号,“海关要求我们提供”是哪个现场提出的要求,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后再做答复。
荣成海关助力远洋渔船“走出去”
青岛海关“集团化企业创新核查”优化营商环境
外交部部长杨洁篪视察同江口岸
广州海关2013年缴毒327公斤
昆明海关查获毒品1247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