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手册单耗调整事宜
2025-05-027次
老师您好!我公司申请一本加工贸易合同手册,单耗申报环节为出口前,成品为企业不申报,那么我司在成品出口前可以更改我司的单损耗。那么我想问更改单损耗变更是否要影响到我司的进口。1.比如我司进口备案量为此300公斤出口成品1000公斤,已经进口200公斤,单耗0.3,成品在实际出口时单耗为0.25,那么我的合同所剩余的额度是剩余为50公斤还是100公斤?2.上述现象如果额度是250公斤,如果我在出口前已经进口了300公斤,那剩余的50公斤我是转余料还是补税?3.如果单耗调大那我的进口料件是否可以变更,增加进口数量。还是用国内采购形式补上述料件?
拱北海关 2008-11-14 03:11:44
1、根据海关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单耗的高报或者低报都属于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2、若贵公司在履行合同完毕后仍存在剩余料件,可以选择结转到贵公司的其他加工贸易手册或者申请内销;3、在手册有效期内,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进口料件数量或者国内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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